搜索内容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人生格言 > 正文

什么是法律文书生效证明 什么是法律文书生效证明呢

人生格言
日期·2025-05-05 16:25

法律文书生效证明是什么意思?

法律文书生效证明是指有关法律文书是否已经生效的证明。法律文书是指依据法律规定,由机关或者司法机关签署、盖章,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文件。法律文书的生效,是指法律文书达到法律规定的生效条件,对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的时间。

什么是法律文书生效证明 什么是法律文书生效证明呢什么是法律文书生效证明 什么是法律文书生效证明呢


什么是法律文书生效证明 什么是法律文书生效证明呢


什么是法律文书生效证明 什么是法律文书生效证明呢


什么是法律文书生效证明 什么是法律文书生效证明呢


法律文书生效证明,是对法律文书是否已经生效的证明,包括法律文书的签署日期、盖章日期、送达日期等信息。法律文书生效证明,可以作为法律文书是否已经生效的证据,供当事人在争议解决过程中证明。

给开法律执行文书生效证明吗

法律主观:

法律文书生效的证明可以找原审法官开具,按照规定如果是民事诉讼的一审判决书,则应当是在送达之后十五日内当事人不上诉的情况下生效,如果是二审判决的,则在作出判决并送达后即生效。

法律客观:

《民事诉讼法》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提起上诉。 百五十一条 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 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

法律文书生效证明怎么开

法律分析:1、如果是一审判决的,宣判送达后十五日不上诉的,判决生效,可以向一审申请开具生效证明。2、如果是二审判决的,作出判决并送达后即生效。需向二审申请开具生效证明。

法律依据:《关于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简称《执行工作规定》) 第十八条 审理受理执行案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申请或移送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2)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3)申请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4)申请执行的生效法律文书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明确;(5)义务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

(6)属于受申请执行的管辖。这是《民事诉讼法解释》和《执行工作规定》规定的当事人申请执行和受理执行案件应当具备的立案条件。

生效证明是什么意思

生效证明就是法律文书过了上诉期双方当事人没有上诉而发生法律效力的证明,生效证明分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调解书、裁决书的生效证明及的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的生效证明。生效证明是权利人实现法律权益的必要条件之一,在很多时候法律文书不能得以履行,这就需要权利人去申请强制执行实现合法权益。

生效证明是权利人实现法律权益的必要条件之一,在很多时候法律文书不能得以履行,这就需要权利人去申请强制执行实现合法权益。在法律文书的上诉期过了后,对方当事人没有提起上诉的,权利人即可去制作法律文书的机关办理生效证明,从而实现合法权益。

生效证明是某个东西产生效率的证明,比如说租某个房子,根据合同支付了租金这个房子租赁就生效了,租金支付证明就是生效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代为执行。受委托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在三十日内如果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

受委托自收到委托函件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执行的,委托可以请求受委托的上级指令受委托执行。

离婚判决书生效证明怎么开

法律分析:要开离婚生效证明的话,一般是根据离婚诉讼的生效判决书来处理,当事人领取离婚裁判文书后,应在文书生效后及时向申请开具生效证明,以免日后办理相关事务时发生不必要的延误。因此当事人可以依照生效判决书到申请开具离婚生效证明。根据法律规定,生效证明就是指法律文书过了上诉期双方当事人没有上诉而发生法律效力的证明,因此到申请开具即可。

法律依据:《中华民事诉讼法》百四十八条 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 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

《中华民事诉讼法》百四十九条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批准。

法律文书生效证明书是什么意思

判决书生效证明一般是在一审判决后,双方在上诉期满后均未提起上诉,由出具判决的出的一个证明,证明此判决已经正式生效。

一般是拿这个证明到执行庭申请强制执行用的。 直接与承办法官或员联系就可以了。

判决书生效证明一般所需要的东西如下所示

1、当事人是本人(包括法定代表人)或原审人前来办理的,提供如下材料:⑴、判决书原件;

⑵、本人或人明原件。

2、委托他人办理;

(一)、当事人是自然人的,提供如下材料:

⑴、判决书原件;

⑵、合法有效授权委托手续;

⑶、人明原件及复印件;

⑷、律师所函原件(委托律师需提供)。

(二)、当事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如下材料:

1、判决书原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

3、法人代表明原件盖公章);

4、法人代表复印件(盖公章);

5、合法有效授权委托手续原件;

6、人劳动合同复印件(盖公章、委托员工办理提供);

7、人明原件及复印件;

8、律师所函原件(委托律师需提供)。

法律依据

《中华民事诉讼法》

百五十八条的判决、裁定,以及依法不准上诉或者超过上诉期没有上诉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申请执行。

执行依据及生效证明

法律分析:需要的。事实上,所谓的生效证明有时是指的移送执行书。只要在判决生效后,找到审理此案的法官,由法官填写一份移送执行书,在庭长签过字后,就可以去交预交执行费了。也就完成了申请执行。该仲裁裁决需要并能够在有关领域内执行。我国仲裁机构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仲裁裁决,当事人请求执行的,如果被执行人或其财产不在我国境内,应由当事人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外国申请承认执行。

法律依据:《关于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条 执行前财产保全的条件(一)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分别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和义务人;

(二)申请执行前财产保全的原因是作为执行依据的法律文书已生效但尚不能申请执行期间,可能因义务人一方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

(三)请求保全的财产是义务人的财产或者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应交付的标的物。

(四)有明确的财产线索和有关证明材料;

(五)该院对该法律文书的执行具有管辖权;

(六)按时交纳申请费并提供可靠担保。

第二条 申请执行前财产保全应递交的材料(一)执行前财产保全申请书;

(二)作为执行依据的法律文书复印件(原件交核对)及生效证明;

(三)保全财产的线索及相关证明材料:

版权声明:图片、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 如有侵权联系836084111@qq.com 删除